明朝败家子

第一千二百一十四章:大杀器(1/2)

        见所有人不解。

        方继藩则从墙壁上,取下一个盒子大的火铳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火铳只比巴掌大一些,很短。

        众人看了这玩意,顿时心里一凉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点都不威武啊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只如此,这玩意下头的注释,精度不高,准头一般,射程……更是低的令人发指,居然只有五六十步。

        寻常的火铳,早已能达到一百五十步至两百步的距离,可这么个玩意……竟还没有鸟铳的一半。

        方继藩戴上了蛤蟆镜,将这火铳在手,让人取了弹子来,子弹是用铅制的……说实话,这有违方继藩爱好和平的精神,因为铅弹不太有良心,一旦射入了体内,以现在的医疗水平,致死率极高。

        装填完毕,这蛤蟆镜后的方继藩,显得格外的冷酷,抬手,扣动扳机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列室的尽头,是一个专用的室内靶场。

        啪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紧接着,短铳的转轮随之转动,而后,方继藩连续五击,啪啪啪啪啪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六发轮射,中间几乎没有时间的间隔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比起寻常的火铳,没有一时半刻,也玩不成装弹,射击的过程,而这巴掌大的火铳,竟可以做到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便是后世,声名赫赫的左轮手枪。

        所有的生员有点猝不及防,没有料到,师祖招呼都不打,抬手便射击。

        等众人回过味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却见方继藩将短铳的铳口,对准了自己的下颌,射击之后,铳口有些滚烫,冒出硝烟,方继藩嘴巴一厥,朝铳口吹了口气,现在唯一缺的,就是一件黑色的大风衣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用这个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方继藩道:“百万的人口,不需要操练,哪怕是个半大的孩子,只需练习几日,就可以立即使用,你们知道,佛朗机人,为何不再用弓箭,而选择用火铳吗?火铳的威力,并不及弓箭,一个培训好的弓箭手,比之火铳手,要高明的多。可是……培训一个弓箭手,需要大量的时间,可火铳……对于一个农夫而言,只需短时间,就可以上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而我手里拿着的,叫左轮手枪,此枪可以连射,女真和蒙古部,将是数十万户人向西迁徙,神射手固然有不少,这些人,可以组织起来,可对于绝大多数老弱妇孺而言,却需这样的武器,方可自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样的武器,只要能扬长避短,采取合理的战术,到了战场之上,便是杀戮的神器,所以,现在每人发一支回去,你们呢这几日什么都别做,就琢磨琢磨,若是这样的武器大规模的装备,采用什么样的战术,在战场上,如何最大化的发挥它们的优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方继藩说罢,回头又吩咐道:“让武器研究所,将这短铳再改进一下,射程还要再高一些,准头就不要考虑了,咱们是人海,要个什么准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金元在一旁,忙是点头哈腰:“小人明白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方继藩背着手,带着一群生员,呼啦啦的出去,而后,便是带他们去试一试骑刀的威力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钢铁材料的发展,有了好钢,便足以制出好刀来,而且还是大规模的生产,要多少有多少。

        未来,这大规模的人口,将一路向西,他们需带着大量的给养和武器,翻山越岭,越过千里的荒漠和平原,这可能对于女真人和蒙古人而言,早就习以为常,他们吃的了这个苦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……因为干粮势必占据了他们主要的物资,重武器,是难以携带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因而,所有的武器,都需以轻便为主。

        方继藩喜欢人海战术,将所有能够上战场的人,标准拉到最低,让哪怕是农夫,都可以直接拉上沙场去做炮灰,只有如此,才可以发挥出最大的潜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左轮手枪,威力是差了一点,再改良一下,又不是不能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连发的优势,却是极惊人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尤其是这个时代,哪怕是强大的奥斯曼帝国,也未必能拉出一万以上精锐的弓箭手,他们的火枪,还处在比较原始的时期,因而,可以想象,当漫山遍野的骑兵冲到了他们面前,连射之后,抽出了长刀,会形成什么样的局面。

        女真人和鞑靼人历来悍不畏死,靠近敌人,不是什么难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西方没有出现加特林机关枪之前,这都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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