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一三二章 绝笔(2/2)
中。柳树上知了拼命的叫着,树荫下王贤的身影消瘦而孤独。
吴为站在王贤身后,半边身子暴露在毒辣的日光下,却纹丝不动,静静的等着王贤开口。
王贤看着湖面,眼前浮现出严清的样子,耳边尽是他那封绝笔。
‘主公见字如晤,吾作此书与主公诀别,主公看此书时,吾已成为阴间一鬼。吾之死乃吾之本愿,与他人无关,主公明察,自当不问他人。’
‘吾本残废待死之人,蒙主公不弃,经年以来,尊之爱之,推心置腹,委以重任。吾常念主公恩情,日夜自省,锱铢必究,唯恐军法不严,有负主公重托。或以为吾执法严格,杀伤太重,有害主公宽仁之名,然主公听之任之,或有不忍,亦从不干涉。’
‘此次事变,本可避免,然吾泄露消息于赵王,致其仓促起兵,令皇上猝不及防,方有今夜流血之局。死难数千,是吾罪一也,阳奉阴违,是吾罪二也,陷大人于莫大困境,是吾罪三也,吾身为军法官,严已律人,自不能宽以律己,三罪并罚,虽死无赦。此乃吾就死之由一也。’
‘吾本当自刭于无人处,免污大人耳目,然非要取死于大人目前,实乃胸有深虑,不吐不快,只能以死相谏,乞大人听之念之。’
‘主公先诛皇孙,再杀皇子,又与皇帝殊死相斗,已是臣道断绝,无论继位者太子抑或太孙,皆不可容主公于天地。太子仁义,或许不忍旋即诛杀,然只乃速死缓死者也,并无异同。以主公之明睿,定已了然于胸久矣。’
‘然观主公行事,尚有诸多犹疑,虽臣道已断,然情谊犹存,料难以对汉王父子事,加诸太子父子身,此乃大谬矣!天家无情,唯市恩走狗而已,纵观史书,狡兔死则走狗烹,可有幸免哉?况乎主公乃食人恶犬,虽尧舜再世亦不能留也。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