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剑来》

第九百零六章 补缺(4/9)

钱财如流水一般来又走,其中半数都还给了赌桌,青楼,酒局,很快就糟践完了家底,不少人连州城那边的新宅子都没能守住。不然就是心比天高,喝了几两酒,认识了一些所谓大户人家和官宦子弟,胡乱跟人合伙做生意,什么钱都要挣,什么买卖都觉得是财路,什么偏门财都敢挣,可是小镇出身的,哪里精明得过那些人精儿,一来二去,也就听了几个响,打了水漂。

  冬末的阳光,晒在身上,让人暖洋洋。

  小镇有个老话俗语,要是转为大骊官话,意思约莫就是日头窟里,或者说是日头巢里。

  李槐走过螃蟹坊和铁锁井后,停下脚步,以前这里有个算命摊子。

  小时候有次跟着姐姐李柳上街买东西,李柳在店铺讨价还价的时候,李槐不耐烦,就一个人跑出铺子,在这里顺便求过签,主要是想要求一求明年的学塾课业简单些,背书不要再那么记不住了,挨板子到还好,只是经常被骑龙巷的那个羊角辫子笑话,难受。谁还不是个要面儿的大老爷们啦?

  反正李槐当时就是一通乱晃,结果从签筒里边摔出一支竹签,年轻道士一惊一乍的,说是一支上上签。

  李槐当时年纪小,听不懂签文内容,记也记不住,李槐只听那个年轻道士,信誓旦旦说这是最好三支好签之一了,可以不收钱。

  因为担心道士反悔,要跟自己讨要铜钱,李槐得了便宜就跑路,找姐姐去了,真要钱,找我姐要,钱不够,认姐夫总成能了吧?

  所幸那个年轻道士只是双手笼袖,坐在摊子后边,笑得还挺像个未过门的便宜姐夫。

  回家一说,把娘亲给高兴坏了,一顿晚饭,大鱼大肉,跟过年差不多了。

  果然是好签。

  隔了几天,因为又想啃鸡腿了,李槐就又偷摸去一趟算命摊子,假装自己是第一次来,结果又是一支好签,年轻道士说又是那三支好签之一。

  李槐再屁颠屁颠回家跟娘亲一说,油水比上次稍微少点。

  在那回家路上,还有只在李槐身边乱窜的小麻雀,差点被孩子一个蹦跳捞在手里,带回家一起那啥了。

  妇人在饭桌上问了一嘴,算命花钱不?

  李槐摇摇头,我哪来的零花钱,都存着了。

  以后李柳要是嫁不出去,估计就得靠他那只从老瓷山那边捡回来的储钱罐了。

  只是这种话没必要说,李柳再嫁不出去,总也是自己的亲姐姐,而且娘亲确实太偏袒自己了,哪怕年纪再小,李槐也觉得这样不太好。

  妇人就有些怀疑,转头跟自己男人聊,那个姓陆的年轻道长,该不会是个骗子吧?

  李二咧嘴一笑,反正也没能骗着钱,骗不骗的无所谓。

  妇人揉了揉眼角,晓得了,那个听说喜欢嘴花花、摸小媳妇手儿的年轻道长,估摸着是瞧上自己的姿色了,打算拐弯抹角,放长线钓大鱼呢。妇人既得意,嘴上又不饶人,真是个不学好的色胚玩意儿,既然认得些字,怎也不去福禄街那边给有钱人家当账房先生。

  李二只是埋头吃饭,不搭话,还是几棍子打不出个屁的德行。

  妇人倒是没啥歪心思,自家男人再窝囊,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这点道理,要是都守不住,会被街坊邻居和嘴碎婆姨,拿闲话戳断脊梁骨的,她只是想着还能不能给娘家人的一个女孩,当个媒人。

  再说了,李二只是别人嫌弃挣不着钱,她不嫌弃啊。

  妇人就跑去那算命摊子一瞧,瞧着年纪轻轻,细皮嫩肉的,得嘞,一看就不顶事啊,身上就没点腱子肉,真能下地干农活?关键还穷,听说一年到头,只能借住在扁担巷一个喜事铺子旁边,好像隔壁就是毛大娘的包子铺。

  不然也不至于摆个长脚的摊子讨生活,谁家女子嫁给他,日子长久着呢,能落着好?算了,还是不祸害娘家那个丫头了。

  李槐带着嫩道人,再去了一趟小镇最东边,孤零零杵着个黄泥房子,这里就是郑大风的住处了。

  其实李槐从小就跟郑大风很亲近,郑大风经常背着穿开裆裤的孩子乱逛,那会儿李槐也没少拉屎撒尿。

  郑大风在家乡的时候,混日子,得过且过,反正就是缝缝补补又一年,有钱买酒,没钱蹭酒,还好赌,赌技又差,哪有正经姑娘,瞧得上这么个游手好闲的浪荡子。

  如今郑叔叔不在家了,反而春联对联样样不缺,也打扫干净得不像多年没人住的地方,

  李槐知道缘由,肯定是郑叔叔留了钥匙,给落魄山的那位暖树小管事。

  想到了粉裙女童,就跟着想到了陈平安,李槐笑了起来,双手抱住后脑勺,晃荡起来,去找董水井吃碗馄饨去的途中,随口说道:“咋个还不是大剑仙,太不像话了。”

  ————

  大骊京城,一条小胡同。

  林守一回到家中后,来找父亲。<-->>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