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零七章 观书喜夜长(5/10)
陈平安当然是骊珠洞天本土人氏,李-希圣的祖籍家乡却是在那北俱芦洲。
陈平安点点头,早就知道此事了。
兄妹三人,李宝瓶,李宝箴,作为大哥的却叫李-希圣。
李-希圣站起身,清风拂面,微笑道:“古诗有云,功成何必藏姓名,我非窃贼谁夜行。”
陈平安说道:“这句话,得记下来。”
闲来无事,两人并肩蹈虚,天风清凉,俱是心境祥和。
逐渐恢复前身记忆的李-希圣,是在想念白玉京那两位师弟。
陈平安则是在担忧阿良和师兄左右的处境。
之所以没有忧心忡忡,是因为直觉告诉陈平安,结果不是最好的那个,却也肯定不是最坏的那个。
只是不知为何,斐然、初升都已现身蛮荒,仍是没有他们两个的消息。
临行之前,郑居中给了个古怪说法,一个在很久以前一个在很久以后。
陈平安与师兄左右,撇开第一次短暂见面不说,其实就是在剑气长城的那段岁月,才算勉强有点师兄弟的样子。
左右虽说也传授给这个小师弟剑术,但是言语之中,陈平安可以明显感受到一点,师兄对自己的剑修身份,是不太看重的。
师兄左右更像是一位治学用功的醇儒,致力于追求读书人的三不朽,立德立功立言。
其实一开始陈平安就很好奇,只是碍于这位师兄的脾气,不敢问。
后来陈平安实在忍不住询问一句,师兄的本命飞剑叫什么。
左右果然当场脸色就难看起来,只用一句话就把陈平安堵回去。
先生在场的时候,你怎么不问?
陈平安哪敢继续追问什么,再问下去,肯定是要后果自负了。
陈平安突然内心一震,随即释然,因为李-希圣已经告辞一声,赶赴桐叶洲了。
小陌身形落在小镇,跟着的谢狗疑惑道:“不直接回落魄山吗?”
小陌说道:“找个路边摊,吃顿宵夜再回。”
谢狗皱了皱眉头,有点不适应了。
挑了个摆在小镇主街的夜宵摊,小陌落座后,跟摊主要了两碗猪肉荠菜馅的馄饨,从桌上竹筒取出一双筷子,递给谢狗后,轻声问道:“什么时候返回蛮荒?”
谢狗默不作声,用袖子擦拭那双竹筷,就像在赌气。
等到摊主端来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,小陌这才拿了一双筷子,说道:“别愣着了,趁热吃。”
谢狗单手各持一只筷子,分别戳中一个馄饨,放入嘴中,腮帮鼓鼓。这么难吃,不付钱啊。
小陌细嚼慢咽一番,缓缓说道:“我知道你并没有剥离出魂魄,你一直是你,始终是白景。”
简而言之,所谓的“谢狗”,就是一种蹩脚的伪装。
谢狗板着脸哦了一声。
小陌继续说道:“如果是一种迁就,我觉得没有必要。如果是一种嬉戏人间的姿态,可以照旧。”
谢狗问道:“那你觉得哪个更顺眼些?”
“说实话,都不顺眼。”
小陌一向以诚待人,停顿片刻,笑道:“但是我很佩服那个好像永远在向前奔跑的白景,万年之前是如此,万年之后亦然。”
遥想当年,他第一次见到白景,是远远看到一位剑修,身陷重围,出剑凌厉,最终却是她站在一具亲手斩杀的神灵尸骸之上,身材修长的女子,长长的头发扎了个马尾辫,环住脖子,高高扬起脑袋,不知道她嘀咕了什么,身形一闪而逝,剑光如虹,在空中划出一道极长的弧线,大地之上雷声大震。
谢狗神色复杂,只听前半句,不觉得意外,但是小陌的后半句,反而让她有几分不自在了,便端起碗,喝了一口清汤。
馄饨不好吃,汤不错。
等会儿结账的时候,多给几颗铜钱。
谢狗闷闷说道:“我并不知道如何喜欢一个人。”
这种狗屁倒灶的混账事,比练剑难太多了。
让谢狗自己承认某件事不擅长,并不轻松。
小陌说道:“别委屈了,你稍微设身处地,想想看我的感受?”
谢狗咧嘴一笑。最后是小陌结的账,她也没抢着付钱。
一起走在街上,谢狗显然尾巴又开始翘了,嘿嘿说道:“小陌,我们要是有个女儿就好哩,嗯,就像小米粒那样的,每天憨憨傻傻的,我们把她保护得好好的,不着急,一天天慢慢长大。”
小陌无言以对,憋了半天,才憋出一句自认足够撇清关系的话语,“你开心就好。”
貂帽少女双手摊开,双脚并拢--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