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 乡有野贤(3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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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三老和祭祀。
祭祀本就和宗族有关,战国时“西门豹治邺”便是一个生动的例子。
“魏文侯时,西门豹为邺令。豹往到邺,会长老,问之民所疾苦。长老曰:‘苦为河伯娶妇,以故贫。’豹问其故,对曰:‘邺三老、廷掾常岁赋敛百姓,收取其钱得数百万,用其二三十万为河伯娶妇,与祝巫共分其余钱持归’”。
三老不是祭祀的主持,但是却能因祭祀而征收赋税。不过在两汉,这个情况有了变化。从西汉开始,一再限制三老的权力,虽依然尊崇之,但实际上却将其单纯地定位在了“教化”的角色上,再无任何实权。不过,仍保留了其参与祭祀的地位。
2,孝弟、力田。
此两职之设始自高后,“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”。到文帝时,改为在地方按照户口设置,使其走下了庙堂,深入了民间,更好地将教化工作落实到帝国的每一寸疆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