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系统之乡土懒人》

第一千四十二章 离家出走的女人(2/3)

女人,对自己的另一半的选择,也肯定是很挑剔的,要不是帅哥,叶荣耀估计这位美女也不会嫁给他。

  “确实,读大学的时候他很帅气,也有很多女大学生喜欢他,不过跟我结婚后,他就不帅了。”

  唐梦娟说道。

  “结婚了,就不帅了?”

  叶荣耀有些不能理解这个结论。

  很多女孩子都觉得结过婚的男人才是最帅气的,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年轻的女孩子,喜欢那些结过婚的大叔了。

  “是啊,他自从跟我结婚后,我天天做补品给他吃,体重从一百三十斤,现在都飙升到一百九十近了,距两百斤就差十斤了,你说他还能帅吗?”

  唐梦娟说道。

  爱情是自私的,结婚后,唐梦娟见还有很多年轻的女孩子,对自己老公心怀不轨。

  于是就给自己老公进补,把他吃成一个大胖子,这样一来,就不会因为帅,招蜂引蝶了。

  还别说,自从唐梦娟的老公变成胖子后,走在大街上,年轻的女孩子的目光就不再盯在他身上了。

  “呵呵,你把你男人养成胖子,你不嫌弃他啊!”

  叶荣耀有些好笑地问道。

  “我选择嫁给他,是我喜欢他这个人,跟他帅不帅没有关系,他就是再难看,我也会喜欢他。”

  唐梦娟说道。

  “其实你也不必把你老公养胖啊,你把你老公的钱包管住了话,他也就老实了。”

 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。

  在叶荣耀看来,这位美女的行为有些极端。

  “现在的女孩子都有钱,只要长的帅气的话,倒贴的女孩子多的是,你是男人,你知道有漂亮的女人倒贴的话,有几个男人能坐怀不乱的啊!”

  唐梦娟白了一眼叶荣耀说道。

  “算了,咱们不要讨论这个问题呢,你还没有告诉我,你为什么离家出走呢!”

  叶荣耀说道。

  “他和他的家人想要一个孩子,可我不想这么早生孩子,就吵了一架,不想在家里待了,就出来了。”

  唐梦娟说道。

  “我说美女,你有二十五、六了吧?”

  叶荣耀看着唐梦娟问道。

  “你不知道问女人年龄是很不礼貌的吗?像你这样,是很难约到美女的。”

  唐梦娟白了一眼叶荣耀说道。

  “我都结婚了,我还约什么美女啊!”

  叶荣耀摇摇头,继续说道:“我觉的你老公的要求一点都不为过,要孩子有什么不对的,有孩子的家庭,才是完美的家庭。”

  “可是他答应过我,结婚五年内不能要孩子的,现在才三年,他就想要孩子了,这是不守信用。”

  唐梦娟气愤地说道。

  “我刚结婚,就想要孩子了,你老公能忍住三年才跟你提要孩子的事情,你老公对你太好了,你就偷着乐吧!”

  叶荣耀有些无语地说道。

  现在的女人选择嫁人,又不给老公生孩子,这叫啥事情啊!

  听说现在在大都市里有一种人群,叫“丁克族”,反正不是五十六个民族之一,也不是世界上已知的所有民族。

  就是不要孩子的一群男女,被称为“丁克族”。

  他们怎么想叶荣耀不知道,反正叶荣耀是接受不了这个思想的。

  要是大家都做“丁克族”的话,一百年不到,整个地球的人类就要消亡了。

  “可是我真的现在不想要孩子啊!”

  唐梦娟摇摇头说得到。

  “为什么?”

  叶荣耀有些不理解这个唐梦娟为什么这么坚持不要孩子。

  “我是一个舞蹈演员,现在是事业上升期,如果我要是怀孕生孩子的话,我的事业就要毁了,我不想放弃我的梦想。”

  唐梦娟说道。

  唐梦娟的目标是三十五岁前,成为一位优秀的舞蹈家,现在也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近了,再给自己三、五年的时间,自己就能成为一位优秀的舞蹈家了。

  所以唐梦娟不想因为生孩子,而毁了自己的理想。

  “你觉得家庭重要,还是事业重要!”

  叶荣耀问道。

  “家庭吧!”

  唐梦娟想了许久,才回答道。

  “好了,天色真的很晚了,你长的这么漂亮,一个人离家出走,你老公估计现在都急死了,还是给他打个电话吧!”

  叶荣耀劝道。

  “让他着急去,谁让他让我生气的。”

  唐梦娟耍道。

  “呵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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