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护花狂龙》

正文_第61章 借刀杀人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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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61章借刀杀人

  当林雅诗的案子爆发之后,公|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整个流程的人物都准备来一次从重从严的处理,等于卖给黄法洪一个面子。三大系统都已经摩拳擦掌,磨刀霍霍。

  但是让三大系统意外的是,作为“苦主”的高家没有纠缠。虽然你高龙生攀附上了黄书记,但多少也要给大家打个招呼不是?这么大大咧咧的,显然有些不上路。

  但是随后黄法洪的暗中指示,让大家更意外。黄法洪说“大家不要徇私情、让他脸面挂不住”,要“秉公执法”。而且黄法洪还表示,毕竟是高威首先辜负了林雅诗那个女孩子,一个刚出校门的女孩子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,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也可以理解。这女孩子,也够命苦的了。

  总之,黄法洪的大度让人叹服,有人私下里开玩笑说,就凭人家黄书记这种高风亮节,死了都能盖国旗。

  ……

  开庭当日,法庭之中没有多少人,稀稀拉拉。高家人根本没有到场,只是简简单单请了个律师。而且审理过程更简单,因为那律师并没有做出多大的争执,完全认同法官的意见。

  最终判决结果:林雅诗以故意伤人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!

  高龙生的律师和林雅诗的律师都当庭表示服从判决,不再上诉!

  一年,稍稍舒缓了高龙生一肚子的窝囊气?未必!

  因为高龙生忽略了一点:林雅诗现在是个孕妇!

  根据法律规定,孕妇和哺ru期的妇女,哪怕是犯下了杀人罪,都不能执行审判结果。要等到哺ru期结束之后再执行!这一点所体现的,是一种人文关怀。因为哪怕这女人罪大恶极,但肚子里的孩子毕竟是清白无辜的。

  而且,孕期也是计算进入刑期的。比如说判刑三年,但是这个女人已经怀孕了,那么要等她生完孩子、并且结束了哺ru期之后,才会将她收押进监狱里。前面这些日子都计算进入刑期,那么她坐牢的时间也就一年多点。

  但是,林雅诗的刑期一共才一年!

  也就是说,假如林雅诗坚持生下孩子,那么一天的牢房都不用坐。

  其实按照易军一开始给林母的“规划”,有可能判刑三年。那么就让林雅诗先怀着孩子几个月,同时让她找个好人家嫁了。在法院尚未察觉的时候,再度怀孕、继而进入哺ru期。当哺ru期结束之后,顶着压力怀次二胎,到时候三年刑期就过去了。

  只不过,现在林雅诗一共才一年刑期,而她又决定将孩子生下来,那么所有的麻烦都自然消失。

  一天牢房都不用坐,高龙生知道之后可能会气炸了肺。但是他的律师已经当庭表示服从判决、不再上诉了,那么就是后悔也没用!

  果然,当高龙生和高威得知这个消息之后,脸色铁青。

  高威直接大骂:“怎么能这样?!一天牢都不用坐,我耳朵白被咬了?我的脸白白破相了?不行,必须把这小婊|子给弄进监狱里!”

  高龙生气不打一处来,却也知道无法挽回,只能白白便宜了林雅诗。“咱们当庭表示不再上诉了,晚了!”

  “我不!”高威几乎要哭了,“被人弄断了胳膊,我白受罪;被人弄成了残疾,我还白受罪!老爸,我冤不冤!都是那个易军搞的鬼,一定要废了他,废了他,最好是弄死他!”

  高龙生知道很冤,比窦娥都冤,但是无能为力。现在他不敢招惹易军,甚至已经被易军吓破了胆。“少放屁,以后别跟老子提什么易军!”

  高龙生恨的咬牙,转身离开了病房。

  这几天,高龙生一直在盘算对策,但想来想去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付易军。命脉被人捏得太死了,生不如死。

  但是,能够在生意场上顺风顺水的高龙生,也终究不是一个省油的灯。他仔细打算了一番之后,感觉能够对付易军的方法只有一个――借刀杀人!

  他需要一把刀,一把能够灭了易军、却又不留下他自己痕迹的刀。这把刀劈落之前,要造足了声势,转移别人的视线。

  到时候,哪怕易军就是挂了,哪怕易军把他的杀人证据交给了别的朋友,但易军那些朋友也应该不会把证据公开。因为从假象上来看,易军是别人弄死的,和他高龙生并无关系。

  当然,假如到时候易军的那些朋友真的还是公开了证据,那么高龙生就必须自认倒霉、并且寻求逃离出境。

  这就是一场博弈了,是在赌。只要是赌了,还有几分胜算。但要是不赌,那就要一辈子受易军的挟持。一想到后半辈子都要被易军玩弄在鼓掌之间,高龙生就浑身难受,死的味儿都有。

  总之,张子强的一番演戏,导致了黄法洪和高家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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